货仓绩效考核的事情计划与评分标准
一、考核目的
为了完善公司货仓绩效考核治理制度,强化仓管员的责任意识与结果意识,并运用该评价的方法,指导、资助、约束和激励仓管员,真正实现收入靠孝敬的分派原则。
二、适用规模
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的仓管员。
三、公司仓管员考核分试用考核、月度考核、年终考核三种。
1、试用考核
依本公司人事计划划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一至三个月,试用后依考核绩效决定是否转为正式员工或解聘。
2月度考核
(1)主管对所属员工就其事情质量、事情态度、组织纪律随时考核,其有特殊功过者,随时报请奖惩。
(2)行政部关于员工假勤奖惩统计详载于员工档案。
3、年终考核
(1)员工于每年12底举行总考核一次。
(2)考核时,应参考平时考核纪录及人事纪录的考勤纪录,填具考核表复审。
四、考核依据
1、依据仓管员的岗位标准,即仓管员事情岗位职责,考核由货仓主管或卖力人卖力具体实施,公司有关部分卖力监督治理。
2、依据被考核仓管员考核期内的事情计划完成情况(事情质量、事情态度)、组织纪律等方面、三十个考核要素综合评分,由本部分协同行政部配合实施。
3、实施仓管员的考核必须与自己所从事的岗位相对应,严禁仓管员拿岗位的酬金而从事低岗位的事情。
五、考核结果分特优、优、良、中、差。结果按初评分、复评分平均盘算,考核结果总经办卖力评审确认。
1.标准分为100分;
2、优:标准分为90分以上;
3、良:标准分为85—89分;
4、中:标准分为85—85分;
5、差:标准分为85分以下(含85分)。
六、绩效考核周期
1.月度考核(每月份的30日前为考核完毕日期)。
2.全年各月度考核结果汇总爆发年度考评结果。
七、考核结果应用
1、特优:在考评当月足额发放绩效人为并奖励100元;
2、优:在考评当月足额发放绩效人为;
3、良:在考评当月按80%发放绩效人为;
4、中:在考评当月按60%发放绩效人为;
5、差:在考评当月按40%发放绩效人为。
八、考核时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其考核结果不得列为优或特优:
1、不平从安排,煽动闹事者;
2、当月有旷工者;
3、当月有事假凌驾一周的;
4、当月事情有重大失误者;
5、当月有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者。
八、附则
1、解释权
本规范的解释说明权属公司行政部。
2、实施细则
本规范未尽事宜及相关实施细则,由公司行政部与其部分派合增补,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。
3、修改、破除权
本规范的最终决定、修改和破除权属公司。